严惩犯罪绝不手软,整治司法乱作为更要零容忍。
法治的核心是公平正义,底线是惩恶扬善、有错必纠。维护社会安定,我们必须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,守护群众平安;而守护司法公信,更必须从严整治司法人员违法违规办案,对徇私枉法、制造冤错案件的行为绝不姑息。二者相辅相成、缺一不可,这是群众最期盼的法治常态,也是司法公正的刚性底线。 打击刑事犯罪,是捍卫社会秩序的刚需。对盗窃诈骗、暴力犯罪、黑恶势力等违法行为,司法机关坚持露头就打、从严惩处,让违法者付出代价,让社会安宁、百姓心安。但相比于普通犯罪,司法人员知法犯法、违规办案,危害更烈、影响更坏。普通人犯罪伤害的是个体权益,而司法渎职、枉法裁判,践踏的是法律尊严,击穿的是群众对法治的信任,一次错案、一次违规办案,足以抵消无数次公正执法带来的公信力。 近年来,司法系统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,明确谁办案谁负责、谁决定谁负责,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,用制度锁住司法权力。法律清晰界定,司法人员故意违法办案、重大过失导致错案、徇私办人情案金钱案,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,不存在“法外特权”,没有“内部豁免”。 现实中,少数司法人员背离职业底线,有的取证违规、隐匿关键证据,有的滥用职权、违规羁押,有的徇私舞弊、枉法追诉,甚至人为制造冤错案件。这些行为看似是办案瑕疵,实则是严重的司法腐败。普通百姓一旦遭遇错案,不仅会蒙受人身、财产损失,更是蒙冤受屈、申诉无门,合法权益彻底失衡。老百姓最怕的从来不是依法严惩罪犯,而是执法者不守法、办案者乱办案。 因此,法治建设必须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硬”。一手保持高压态势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,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,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;一手刀刃向内、自我革命,常态化整治司法顽瘴痼疾,从严追责司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,对枉法裁判、滥用职权、徇私渎职者一律严查到底、绝不护短。 需要明确的是,追责问责绝非否定正常履职。司法容错机制清晰区分工作瑕疵与司法过错、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,因法律修订、政策调整、客观证据变化导致的案件改判,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。问责的核心,是精准打击主观故意、重大过失、徇私枉法的违规办案行为,杜绝权力滥用、杜绝冤案滋生。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防线一旦失守,法治便无从谈起。对犯罪分子的宽容,就是对百姓的残忍;对违规司法人员的纵容,就是对公正的亵渎。唯有既严厉惩治社会犯罪,又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,严格落实错案倒查、终身追责制度,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、人民和历史的检验。 公平正义,是群众最朴素的期待,也是法治最坚定的追求。坚决做到惩恶不松懈、纠错不手软、问责不含糊,让守法者安心、违法者惶恐、渎职者担责,才能真正筑牢法治根基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。 特别